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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平固街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机构选定 被征收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协商或投票选择

来源: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加入时间:2016-04-07 11:00:00  

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兴国县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位被征收人:

    根据兴国县人民政府确定对平固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决定对平固街片区:东至滨江大道,南至公安局家属楼,西至平固街、十字街,北至富源街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建筑实施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兴国县平固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人4月13日下午17:00前,在核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各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择2家作为兴国县平固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潋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南门居委会,电话:0797-5322121)。

    二、被征收人在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未到征收实施单位潋江镇人民政府提交协商结果的,届时将按被征收人“一户一票”的原则,由县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 9:00至4月16日下午17:00逐户上门确认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总票数排在前二位,同时赢得80%以上选票率,即确定为该项目的2家评估机构。

    三、如果得票数均未达到上述规定票数,则由征收部门组织在核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采取抽签或摇号的方式,从中确定2家评估机构。抽签或摇号时间: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地点:潋江镇南门居委会三楼会议室(暂定)。如果愿意参加摇号的被征收户,需在2016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县房地产管理局征收办提交申请(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安排摇号场地,参加时需带好身份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另外,核准的评估公司需按规定时间到场抽签或摇号,如果该公司未派代表参加即视为直接弃权。

    特此公告


    征收部门:                       实施单位:
    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兴国县潋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


    附:核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

    1.江西新源洪城评估公司(一级资质,法人代表:严兴中 咨询电话13970798819)
    2.江西同致估价咨询公司(一级资质,法人代表:龚兆华 咨询电话18720828575)
    3.江西恒方估价咨询公司(二级资质,法人代表:高艳艳 咨询电话15070922180)
    4.赣州金诚评估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法人代表:刘恒平 咨询电话13970125938)
    5.赣州正辉咨询评估公司(二级资质,法人代表:李敦峰 咨询电话13766372126)
    6.赣州华昇咨询评估公司(二级资质,法人代表:宋发龙 咨询电话13970100522)
    7.江西天平评估咨询公司(二级资质,法人代表:李  兰 咨询电话139700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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