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兴国房产网首页 > 互动 > 房产问答 >

安置区的地皮!

提问人:**    时间:2017-06-15 13:44:53

提问:你好,安置区的地皮有土地使用证吗?可以买卖吗?安置区属不属于违章建筑?

回复:您好,据了解,目前拆迁安置的建房用地有两种性质,一种是集体土地,另一种是国有土地,只有具备国有土地证和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才具备基本上市交易的条件。如果是集体土地,您若不是该村组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村民),则此类安置房交易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隐患;如果是国有土地,则需要出售方提供《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或《房产证》),若出售方暂未办理到相关权属证明,则可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相关具备办理房权属证明的材料,待出售方办理到他的权属证明后方可进行涉及与您的过户交易。

回复时间:2017-06-15 15:48:28

分享到:

文章检索
兴国最新房产资讯排行
兴国楼盘最新动态
  • 楼盘名称
  • 最新均价
  • 楼盘状态
兴国最受关注房产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