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20-03-22 07:25:26
提问:万象新城8#楼合同上写是2019.12.30交房,现在都已经马上2020年4月份了还没交房,请问要什么时候能交房,超过的交房时间要怎样维权?
回复:您好,交房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限为准,不管是因不可抗拒因素,还是因项目开发建设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付的,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之前,楼盘开发企业需要书面告知购房人不能按时交付具体原因和拟延期交付的期限,非合同约定范围内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楼盘开发企业需要按合同约定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0-03-23 09: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