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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廉租房

提问人:**    时间:2022-09-09 01:06:50

提问:怎么样才能申请兴国公租房和廉租房

回复:您好,【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为县中心城区的,即潋江镇社区居委会管辖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均无住房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县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含)以下;2.本县其它乡镇的进城务工人员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申请人及已工作的共同申请人应在县城区连续稳定工作1年(含)以上并与用人单位(企业)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同期连续缴纳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含)以上的缴纳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在校学生的,需提供本县城区学校就学证明,在外地就学的不得为共同申请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在本地的同期暂住证明;(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均无住房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4)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县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含)以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与本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在城区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企业)未提供房屋居住及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定向配租:1.在我县创业或被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含应届生及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2.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3.列入我县《关于创新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认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人才。申请程序:有住房保障需求的人才,可向所在单位(企业)报名申请,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交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婚姻情况佐证资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时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企业)对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及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在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签署审核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移送至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15办公室)。目前无法网上申请,如需咨询或者申请,请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515办公室了解确认,电话:0797-7058685。 

回复时间:2022-09-09 2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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