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乡镇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指南》、《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兴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资料,我县编制了《兴国县乡镇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方案》共划分五个片区,总面积8.6984公顷,分别为片区一(古龙岗镇)、片区二(高兴镇)、片区三(永丰镇)、片区四(江背镇)和片区五(梅窖镇)。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落实年度计划的需要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需要
☑落实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根据最新三调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方案》用地范围内农用地6.1197公顷,占比70.35%,建设用地2.5552公顷,占比29.38%,未利用地0.0235公顷,占比0.27%。
四、符合性评估
《方案》符合兴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各类保护区、公益林等,位于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且已纳入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五、年度实施计划
《方案》实施期限为一年,至2023年末,拟征收土地面积4.7562公顷(71.34亩)。
六、主要用途
《方案》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本《方案》主要服务于各乡镇用地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生态文明,推进城镇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七、成片开发片区图件
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