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法定程序要求,现拟对《兴国县潋江镇坝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2-2035)》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8日---2023年0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04月28日前向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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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分为二期实施,以便更好地指导古村的保护工作。
近期2022——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二、古村保护范围
本次村规划编制范围包含村域和传统村落两部分。
村域范围以行政边界为界线,村域范围用地面积174.37公顷。
坝南传统村落规划范围南至洪门大道,东以行政界线为界,西以滨江路为界,北至模范大道,总面积为80.96公顷。
三、规划目标
根据传统村落的价值特色、社会经济和保护内容等状况,制定坝南村保护规划目标:
(1)合理划定保护区划,积极探索有利于保护的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以保护为主,进行小规模改造,保留代表历史风貌的一切历史遗迹遗存。
(2)对历史建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抢险修缮整治,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核心保护范围外分散的、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较为完整的传统民居及历史环境要素均予以保护。
(3)既要保护有形的、实体性的物质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发扬无形的优秀文化传统,使有形的遗存和无形的遗产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村庄的历史文化积淀,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及其环境风貌的整体性。对已不存在且无资料考据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5)保护规划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文物古迹、环境以及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应予以重点保护。对极具特色的街巷空间应予以恢复。保持古村落以居住为主的基本特征,同时兼容生态旅游、商业开发和文化交流功能。
四、村域保护与发展规划
(一)发展定位
以坝南传统文化保护与展示、红色教育为主导功能,兼顾水稻种植、水产养殖等生态产业,打造文化突出、生态宜居的红色名村。
(二)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2035年户籍人口约为3350人,1106户。
规划村庄建设边界内用地28.4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约84.78平方米。
(三)村域国土空间布局
坝南村村域已经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安排。规划按照城市控规对村庄内部用地进行细化,规划将村庄宅基地逐步退出,将村民逐步引导搬迁融入城镇住宅用地中。洪门大道以北村庄自留一块属于村庄集体用地,未来可根据发展需求,按照城市控规要求建设。
五、新镇古村协调发展
(一)策略
设施共享:在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以及环保环卫等方面实现统一服务。
功能衔接:在功能上进行合理布置,坝南村未来作为红色与古色旅游村庄打造。
(二)规划措施
坝南古村是历史文化名村价值与特色最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保护对象,其周边的村民居住点也是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区域环境卫生差、人口密度较高、村民建房宅基地不足,因此在古村保护的同时,需考虑安置有建房诉求的村民和未来规划增长的人口,适度疏解人口,缓解发展压力。
保护区“新村”建设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集中指规划一处村民集中建设点,分散指利用核心保护范围外建成区的零散土地进行少量填补建设(与规划用地性质一致),避免侵占农田和山体,提高土地利用率。
为了保护古村的历史风貌和空间景观,禁止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拆旧建新、新建房屋等建设行为;禁止古村东面建成区向西古村方向拓展,应有序向东南方向发展。
六、保护等级与范围
(一)保护的基本内容
1.保护坝南村周边的整体环境景观,包括古村平面与空间总体格局、聚落特征等。
2.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等文物古迹与历史环境要素。
3.保护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民俗风情等。
(二)保护范围分级保护规划
本次规划对坝南村整体保护采用的保护结构模式定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二个等级。二个等级所划定的区域,由内至外保护强度逐渐递减。
(三)核心保护范围
1.保护范围
为了保护坝南传统村落内古建筑群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存坝南传统村落生活的原真性,保护村落历史格局和文化环境,指导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核心保护范围将村内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巷纳入其中,分为2个片区,总面积约4.01公顷。
2.保护要求
(1)禁止改变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街巷空间格局。
(2)禁止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维修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原有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3)禁止在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新建筑。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征求兴国县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由兴国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设施外观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4)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议)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禁止在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建议)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兴国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5)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加以改善,注意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对于门头、墙界石、特色庭院等反映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特色要素应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和拆除。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青、灰和木色,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当地传统民居形式的坡顶青墙灰瓦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他细部必须是村落传统民居的做法。
(四)建设控制地带
1.建设控制范围
规划确定坝南传统村落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坝南主路,南至双坑祖,西至滨江别墅小区,北至模范大道,总面积为10.41公顷。
2.控制要求
(1)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种建筑活动,应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批,根据规划设计进行建设。其建筑形式应保持传统的建筑风貌,以坡屋顶为主,色彩以青、灰和木色为主色调。以取得与历史建筑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达到整体环境的统一。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或拆除。
(2)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设置工业设施和工业生产用地。
(3)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历史街巷、场地等空间形态,除满足交通功能外,也是重要的历史遗产,其历史街巷形态应得到充分尊重,在规划和建设中不得随意改变。在有充分历史文献资料支持的情况下,对拆改的街巷可以进行适当恢复。
(4)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对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有危害或妨碍的设施,同时也不应有妨碍景观、影响保护区视域的设施。对妨碍景观、影响保护区视域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和整治。在不影响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可适当利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和场地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或活动场所。
(5)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所有市政工程设施均不应妨碍风貌景观和影响视域;所有市政公用管线均应逐步做到地埋。
(五)建筑高度控制
(1)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必须保持原有高度。
(2)坝南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根据测绘资料,高度最高的历史建筑——中共苏区中央局坝南军事会议会址,屋脊高度为 12 米。因此,规划将中共苏区中央局坝南军事会议会址作为核心保护范围内控高建筑,所有新建建筑的高度应控制在 2 层(含 2 层带阁楼的建筑),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 8 米,屋脊高度不超过 12 米。
(3)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3 层以下(含 3 层),新建民居建筑限高为 16.0米(檐口)。建筑的控制高度与屋顶坡度的比例尺度应遵循建筑高度及屋顶坡度控制示意图的关系。在保持现高的区域内,不允许改变现有建筑物高度,不允许随意加层。
七、道路交通规划
(一)总体要求
1.在保持传统街巷尺度和道路交通骨架前提下,对部分路段进行疏通连接及拓宽,以满足坝南村居民生活和综合防灾的要求。
2.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村庄东侧有一条城市出干道穿越村庄,道路红线宽度40米,这样村庄四周均是城市道路包围。规划对道路范围内农村宅基地进行控制,不能新增建房。
3.对村庄内现状车行道进行改造提升,在核心区周边形成环路,联通各组车行道。规划对古村内部路网进行梳理,道路宽度3.5-4米,能联通各村庄形成环路。
4.结合古村交通条件,在古村入口个方向均设置分散式停车场。优化古村车行道结构,禁止村民个人车辆及农用车辆进入古村游览区。同时对古村内部巷道进行梳理,拓宽,保证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的宽度有4米,以便消防车通行。村内各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退让道路一定距离。
5.步行道规划规划对坝南村现有步道进行整理修缮、断头道路进行疏通连接,建设功能完善、生活便利并利于应急疏散的道路交通网络。规划对古村核心区内水泥步道全部进行改造,
6.道路用条石或鹅卵石铺砌,宽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道路改造和修缮时,同步进行道路边沟的清通和市政管线的埋设。因前期村庄建设的随意性,导致村庄部分历史巷道被改造成混凝土路面,规划对坝南村历史巷道进行修复性改造,使之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筑风格相协调,步道增设交通指引和环卫设施,道路指引和环卫设施造型应与坝南村传统风貌相协调。
(二)停车场规划
在坝南村村庄东侧新建社区中心布置游客停车场,以满足外来游客的停车需求,游客停车场应按照生态停车场的要求进行建设。在村东、村北及村南分散设置村民停车场,总面积约3600平方米,以满足村内居民车辆及农用车辆的停放需求。
(三)消防交通规划
规划进村道路为坝南村火灾时对外交通道路;村内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为救灾通道,道路控制宽度最低为4米;步行道为防灾疏散通道,应保证道路无杂物阻塞,通行畅通。在各主要路口设置灾时疏散方向标识,以利于灾时人员的迅速撤离。
(四)道路竖向规划
道路竖向结合村庄水系、古建筑分布和地形的变化,对村庄内需维修道路进行高程调整,使改造后的道路能够与古建筑更好地衔接并排除积水点。
八、展示与利用规划
(一)展示主题
根据村落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确定坝南古村的展示主题为“将军故居,坝南古村”。
(二)展示内容与展示场所
1、村落历史展示
历史遗存是一项可以重复使用但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历史遗存是坝南古村旅游展示的重点。通过对传统建筑、街巷的展示,让人们更直观地了解坝南古村的历史,突出历史遗存的内在价值。
坝南古村的历史建筑体现了该村历史悠久,具有很好的研究和观赏价值。规划将村内8处建筑以设立内容丰富的解说牌的方式进行展示,使游客了解坝南古村的发展脉络。
2、传统风貌建筑展示
村内的传统建筑群是建筑展示和游览的重点。借助村内传统建筑作为载体,展示传统建筑之美。
规划展示建议:
村内典型传统风貌建筑的风格、建筑历史、屋主信息、建筑艺术、家庭民俗等内容进行深入挖掘、全面展示,成为纯展示型民居;部分民居可结合家庭生活接待游客,游客通过访问这些家庭获得村落的信息,如:持有家谱的家庭、出过官宦、举人秀才的家庭、族长后裔、山村好厨艺家庭等,通过挂牌、装饰、家庭展览、家庭接待等方式,引导村民利用家庭条件自办景点,促进旅游者与本地居民的互动、交流,使之获得丰富、亲切的山村游历之感。
3、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的展示:规划村内各展示场所设立讲解员,通过口头叙述形式展示坝南古村落历史、村内的名人轶事、传说故事,使游客更加了解坝南古村的历史。
(2)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的展示:规划在洪山古庙前进行端午抬菩萨的表演。
(3)传统民俗的展示:坝南古村的传统民俗包括有坝南抬菩萨、中秋烧瓦塔等民俗;四星望月、火笼等传统技艺。规划在坝南古村洪山古庙前广场、村史馆、陈氏祠堂以及村内的历史建筑内进行上述民俗文化
活动展示。
(4)规划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挖掘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恢复部分已失传的民俗民间活动。利用万金堂南广场、陈氏宗祠东广场、慎修堂东广场等场所,定期举办各种民俗文娱活动,继承和发扬传统民俗文化。设置特色餐饮、旅游纪念品购物点等。
4、田园风光的展示
规划利用坝南古村周边菜地的田园风光,设置摄影点和写生项目。满足人们远离城市喧嚣、放松身心、返璞归真、感悟大自然的需求。同时让游人体验田园生活,再与农家乐相互结合对采摘的瓜果蔬菜进行加工,享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
(三)游线组织
古村主要游览线路:东南面入口——陈氏家族古建筑聚落——刘氏家族古建筑聚落——洪山古庙——古东河岸线——东南面入口
古村次要游览线路:北面入口——田园风光——洪山古庙——刘氏家族古建筑聚落——新商业街区——陈氏家族古建筑聚落——北面入口
九、近期建设内容
(1)公布执行本规划划定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落实保护范围,按照规划要求设置保护范围界线标志。
(2)完成古村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程,并完善文物档案记录工作;实施附属文物的日常保养和现状整修工程,完善附属文物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及整理。派专人收集、整理、挖掘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安排合适的空间载体,进行展示利用。
(3)完成古村范围建筑的消防、安防、防雷工程。
(4)完成核心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5)开展核心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6)设计并完善古村展示系统。
(7)依据管理规划有计划扩充完善管理机构,并进行人员培训。
(8)对进入古村内部对外交通进行完善。
附件:兴国县潋江镇坝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图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