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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www.xingfg.com  加入时间:2009-06-25 21:09:33  



 一、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 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 经公证赠与合同、经公证受遗赠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完税证明单及税票;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


㈠ 、收费标准:


1、商品房买卖交易手续费:住宅:3/M2,非住宅:房屋成交价0.5%


   存量房买卖交易手续费:住宅: 6/M2,非住宅:房屋成交价2%


   房改房上市交易手续费:房屋成 交价0.2%


   互换交易手续费: 价值相等部分0.5%,差额部分2%;


   拍卖、赠与、入股交易手续费:房屋价值1%;


   分割、合并交易手续费:0.5%


2、登记费:住宅80/套,非住宅550/件;


3 、契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以征收部门的规定为准。


㈡、收费依据:


1 、计价格[2002]121号通知、赣价房字(19988号文


2、发改价格[2008]924号通知。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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