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www.xingfg.com 加入时间:2009-06-25 2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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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提交证件和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
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档案有关资料;(档案室复印并盖章)
4、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地
公开发行的报刊;
5、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6、具结书;
7、其他必要材料
。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告→审核→记
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本
四、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
格[2008]924号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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