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www.xingfg.com 加入时间:2009-06-25 21:09:33
一
、需提交证件和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
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代理人的);
4、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5、证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错误的
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等;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
记簿→出具异议登记告知书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
/件
四、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价格[2008]924号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异议登记时限
1、申请人在
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
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