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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公示

来源: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加入时间:2021-07-06 09:45:31  

兴国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1-2022年)
(草案)

兴国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二、编制依据

    第二章 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总体情况

    二、三线管控符合性分析

    三、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四、与历史文化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衔接情况
  
    第三章  成片开发片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第四章  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及年度计划

    第五章  成片开发片区土地征收年度实施计划

    第六章 耕地占补平衡说明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征地补偿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八章 结语                                

    第一章 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维护公共利益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从严从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等规定,在征地实施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片区群众长远利益。

    2、生态优先,节约集约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编制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等,实现集中、集约、集聚高效有序发展,做到开发一片成熟一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突出特色,科学合理编制
 
    深入分析兴国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谋划城市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要求,科学预测土地征收规模,统筹成片开发范围布局,保障兴国县重大项目落地需求和城市成片扩张建设需要,坚持成片征收、成片收储、成片开发。通过深度分析和科学论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编制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4、统筹兼顾,持续发展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编制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二、编制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2、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

    (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指南(试行)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30 号);

    (5)《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预审及审批中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4〕24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7)《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25号);

    (8)《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9)《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

    3、其他

    (1)《兴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规延续成果);

    (2)《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3)《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兴府发〔2021〕2号);

    (4)兴国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兴国县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6)《兴国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成果》(2017年6月);

    (7)《兴国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方案》(2021年5月);

    (8)《兴国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2021年6月优化调整稿);

    (9)兴国县中心城区各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城乡规划成果。


第二章 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总体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379.43公顷,共包括十个片区。片区分布情况详见下图:


图2.1兴国县土地征收各片区分布情况

    成片开发片区一:位于县中心城区北部,主要包括县人民医院、将军中学及其周边区域,总用地面积74.73公顷。主要结合赣州卫校、县人民医院和将军中学等现状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周边地块成片开发建设。

    成片开发片区二:位于县中心城区和睦片区,总用地面积54.88公顷。主要以兴国中学等县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为推动力,引导周边地块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片区三:位于县中心城区东部,主要包括嘉和医院及其周边区域,总用地面积26.05公顷。主要通过结合嘉和医院建设,以推动周边地块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片区四:位于县工业园南区,用地面积101.69公顷。主要是推动兴国县工业园区向东拓展片开发建设。

    成片开发片区五:位于县中心城区南部,兴国货运站南侧周边区域,总用地面积59.64公顷。主要是充分利用兴泉铁路兴国货运站,推动周边物流产业成片开发建设。

    成片开发片区六:位于县中心城区和睦片区北,总用地面积18.53公顷。以现状兴国三中和兴国第三小学等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带动周边地块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片区七:位于县老城区,将军大道与模范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周边区域,总用地面积10.01公顷。主要推动兴国旧城改造提升,形成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片区八: 位于县中心城区南部,苏区大道南侧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周边区域,总用地面积11.68公顷。主要通过结合兴国中心城区南部建设,以推动周边地块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片区九:位于县中心城区北部,兴国福利院东侧周边区域,总用地面积12.81公顷。该方案主要落实景行研学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片区十: 位于长岗乡兴赣高速东侧,合富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9.41公顷。该方案主要落实“长征路,兴国魂”文化园成片开发需要。

    二、三线管控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本轮成片开发范围均不落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促进和谐发展。方案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



图2.2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示意图

    (2)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分析

    经与2017年6月国土部下发的《兴国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成果》,兴国县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为37328.86公顷,主要集中在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东西两侧,本轮成片开发范围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选址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要求。



图2.3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分析示意图

    (3)城镇开发边界符合性分析

    兴国县城镇开发边界正在划定过程中,根据《兴国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2021年6月优化调整稿)。本次成片开发方案通过与调整后的城镇开发边界线叠加对比分析,其中成片开发片区一至八位于调整后的城镇开发边界线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此外成片开发片区九位于《江西赣州景行研学旅行营地详细规划》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成片开发片区十位于《兴国县百里红山旅游区南部景区总体规划》集中建设区范围内。


图2.4城镇开发边界符合性分析示意图

    三、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目前,兴国县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成片开发范围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兴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正在编制,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效前,成片开发方案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1)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兴国县于2021年6月已完成《兴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并获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赣自然资函[2021] 151号)。本次成片开发用地379.43公顷均位于土规延续方案允许建设区范围内,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图2.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示意图

    (2)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片区包含10个片区,其中成片开发片区一、二、三、四、六、七、八位于《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建设用地范围内,方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成片开发片区五原属于埠头乡总体规划,本次《兴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承诺将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承诺书附后。 成片开发片区九位于《江西赣州景行研学旅行营地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成片开发片区十位于《兴国县百里红山旅游区南部景区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图2.6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符合性分析示意图

    因此,本次编制的成片开发方案符合相关的编制要求,也与兴国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未来发展方案和用地布局相一致。

    四、与历史文化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衔接情况

    目前,兴国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共有17处历史文化保护和风景名胜区,其中16处历史文化保护单位,1处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单位当中有 4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毛主席作长岗乡调查旧址、江西军区旧址(含红军检阅台)、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旧址; 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旧址、中共江西省委旧址、中共苏区中央局坝南军事会议旧址、朱华塔;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澄塘王氏宗祠、鸡心亭纪念堂、肖华故居、朱德旧居(越国公祠内)、普惠寺、陈奇涵故居、长岗乡调查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团部旧址;风景名胜区为羊山风景区。本次编制的成片开发方案中片区均未涉及到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区。

    第三章  成片开发片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成片开发片区一:总面积为74.73公顷,涉及农用地08.82公顷(其中:耕地6.31公顷、园地3.87公顷、林地18.29公顷、其他农用地0.35公顷),建设用地45.65公顷,其他土地0.26公顷。

    表3-1成片开发片区一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1成片开发片区一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二:总面积为54.88公顷,农用地2.72公顷(其中:耕地2.59公顷、林地0.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公顷),建设用地51.72公顷,其他用地0.44公顷。

    表3-2成片开发片区二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2成片开发片区二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三:总面积为26.05公顷,农用地21.58公顷,(其中:耕地21.30公顷、林地0.11公顷、其他农用地0.17公顷),建设用地2.66公顷,其他用地1.81公顷。

    表3-3成片开发片区三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3成片开发片区三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四:总面积为101.69公顷,农用地86.82公顷(其中:耕地24.58公顷、林地62.25公顷),建设用地13.28公顷,其他用地1.59公顷。

    表3-4成片开发片区四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4成片开发片区四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五:总面积为59.64公顷,农用地48.43公顷(其中:耕地15.26公顷、园地20.47公顷、林地9.83公顷、其他农用地2.86公顷),建设用地2.08公顷,其他土地9.12公顷。

    表3-5成片开发片区五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5成片开发片区五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六:总面积为18.53公顷,农用地1.34公顷(其中:耕地0.25公顷、林地1.08公顷),建设用地17.19公顷。

    表3-6成片开发片区六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6成片开发片区六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七:总面积为10.01公顷,建设用地10.01公顷。

    表3-7成片开发片区七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7成片开发片区七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八:总面积为11.68公顷,农用地5.17公顷(其中:耕地1.82公顷、林地3.23公顷、其他农用地0.11公顷),建设用地5.83公顷,其他土地0.70公顷。

    表3-8成片开发片区八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8成片开发片区八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九:总面积为12.81公顷,农用地7.44公顷(其中:耕地5.44公顷、林地1.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公顷),建设用地2.82公顷,其他土地2.56公顷。

    表3-9成片开发片区九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9成片开发片区九土地利用现状图

    成片开发片区十:总面积为9.41公顷,农用地5.97公顷(其中:耕地2.53公顷、林地3.44公顷),建设用地3.06公顷,其他土地0.36公顷。

    表3-10成片开发片区十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


图3.10成片开发片区十土地利用现状图

第四章  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

    成片开发片区一:位于兴国县平川北凤凰片区,完善城市组团功能,配套相应城市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16.99公顷,交通项目面积22.63公顷,绿化项目面积7.12公顷,商服项目面积0.28公顷,住宅项目面积27.72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二:位于兴国县和睦片区,为完善和睦片区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23.60公顷,交通项目面积9.52公顷,绿化项目面积5.22公顷,住宅项目面积16.54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三:位于兴国县经开区东区,为完善经开区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3.47公顷,交通项目面积7.35公顷,绿化项目面积2.82公顷,商服项目面积2.50公顷,住宅项目面积9.91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四:位于兴国县工业园南区,为完善工业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质量和城市内涵。拟安排工业项目面积52.87公顷,交通项目面积25.18公顷,绿化项目面积8.99公顷,住宅项目面积14.65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五:位于兴国县物流园,为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质量和城市内涵,修建园区公路等。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3.09公顷,交通项目面积10.52公顷,绿化项目面积11.43公顷,商服项目面积14.81公顷,物流仓储项目19.79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六:位于兴国县和睦片区,为完善和睦片区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12.29公顷,交通项目面积1.97公顷,绿化项目面积1.22公顷,商服项目面积0.91公顷,住宅项目面积2.15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七:位于兴国县老城区,为完善老城区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5.83公顷,交通项目面积2.06公顷,绿化项目面积0.27公顷,商服项目1.02公顷,住宅项目面积0.83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八:位于兴国县埠头组团片区,为完善埠头组团片区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1.11公顷,交通项目面积3.36公顷,绿化项目面积4.22公顷,住宅项目面积2.99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九:位于江西赣州景行研学旅行营地项目范围内,为完善城市研学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内涵。拟安排公共服务项目面积0.39公顷,交通项目面积0.53公顷,绿化项目面积8.09公顷,商服项目面积3.80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十:位于兴国县百里红山旅游区南部景区,为完善景区旅游接待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内涵。拟安排交通项目面积5.41公顷,绿化项目面积1.07公顷,商服项目面积2.93公顷。

第五章  成片开发片区土地征收年度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1 年-2022 年,方案拟征收土地面积125.91公顷,其中 2021 年,安排实施75.86公顷,2022 年安排实施50.05公顷。各成片开发片区年度实施计划详情如下:

    成片开发片区一:拟征收土地22.94公顷,其中2021年拟征收10.25公顷,2022年拟征收12.68公顷。


    图5.1成片开发片区一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二:拟征收土地4.28公顷,计划均于2022年完成征收。
图5.2成片开发片区二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三:拟征收土地15.03公顷,计划均于2021年完成征收。


图5.3成片开发片区三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四:拟征收土地33.82公顷其中2021年拟征17.48收公顷,2022年拟征收16.34公顷。

图5.4成片开发片区四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五:拟征收土地31.52公顷,其中2021年拟征收18.51公顷,2022年拟征收13.01公顷。
图5.5成片开发片区五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六:拟征收土地0.68公顷,计划2021年完成征收。

图5.6成片开发片区六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七:拟征收土地0.35公顷,计划2022年完成征收。


图5.7成片开发片区七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八:拟征收土地5.30公顷,计划2021年完成征收。
.
图5.8成片开发片区八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九:拟征收土地3.05公顷,计划2021年完成征收。
 


图5.9成片开发片区九年度实施计划图

    成片开发片区十:拟征收土地8.93公顷,其中2021年拟征收5.55公顷,2022年拟征收3.38公顷。


图5.10成片开发片区十年度实施计划图

第六章 耕地占补平衡说明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项目建设共占用耕地58.28公顷,其中占用水田51.68公顷、旱地6.60公顷,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8等,粮食作物平均每亩单产达450公斤,为确保兴国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截止2021年6月23日,兴国县耕地库存指标161.06公顷,其中水田库存指标13.39公顷;兴国县土地开发项目已验收未入库耕地指标48.45公顷(无水田);兴国县土地整治项目耕地已验收暂冻结耕地指标80.89公顷,其中水田39.79公顷。兴国县耕地指标能够满足本方案耕地占补平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征地补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的规定,土地征地补偿执行Ⅰ类标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参照《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所涉房屋及其它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兴府发〔2017〕14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参照《关于印发〈兴国县被征收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兴府办发〔2015〕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结语
 
    本方案各成片开发片区符合城乡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未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相关规定。本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江西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相关规定。方案的实施对完善兴国县城镇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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