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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刘**生    时间:2015-07-04 16:06:52

提问:你好房博士:我是外地务工人员,因为很少在家,去年年底在金福花园买了一套房,四期的房,做到十三楼,今年就一直没动工,听说老板已经跑路了,是不是真的,哪我们购了房的怎么办.谢谢

回复:

您好,据房博士目前所掌握及了解到到的情况,目前该楼盘暂不存在“老板跑路”的情况。关于如果有楼盘出现因资金问题引发停建的情况,本人此前已多次回答过类似问题,现再重复叙述一遍。如您所购楼盘出现短暂停工情况因“资金问题”所致,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续建、复建、盘活等方式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亦可降到最少,但开发商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并有可能会影响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限。假设楼盘万一真的存在停工烂尾情况,购房者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维权问题,通过法律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权益。如房屋已经建成,开发企业已在工商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回复时间:2015-07-06 1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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