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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问题

提问人:谢**生    时间:2016-01-24 19:45:07

提问:我在中城模范城买房两年多,全部房款已结清,至今未给我开正式发票,请问这是什么原因?且房差价迟迟补返还!多次与房产交涉都无动于衷,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您好,不知您接到交房通知书后是否前去交房?购买一手新房通常先开具预收款凭证,待房屋通过综合验收达到实际交付条件之后,根据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量取得准确的房屋面积开具不动产发票。交房时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允许存在一定误差的,根据《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交房时产权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具体请以您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在您与开发商履行完房屋交付手续后,您可以凭结清款项的预收款凭证换取正式发票(不动产发票)。

回复时间:2016-01-28 0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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