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王**生 时间:2016-03-12 15:54:38
提问:房博士:您好!请问兴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后买卖二手房要的资料和流程有什么变化吗?谢谢!
回复:您好,据了解,相关业务转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办理之后,前期所需要资料和流程同此前基本一致,二手房交易过户转移时必须提供土地合法使用证明,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停止发放,改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您可以向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97-5305862。
回复时间:2016-03-14 11: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