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6-04-01 09:56:41
提问:房博士你好。我是赣县人,我知道兴国现在很多地方搞开发设有安置区。我能不能以外地人的名义。向政府购买安置区地块。比如工业园扩区南区新塘安置区。能否申请购买?另外在县城周边的一些郊区。有没有一些开发带出售地块用于住宅。
回复:您好,据了解,目前拆迁安置划拔的建房用地只用于拆迁对象的安置,不以其它形式另作他用,关于其它地块使用权转让,您可以留意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拍卖预告同时会注明建设用地规划用途。
回复时间:2016-04-02 09: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