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刘**生 时间:2017-03-05 21:23:29
提问:房博士:你好! 本人在外省工作,单位和个人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要在本县买房是否可以用外省公积金在本县办理公积金贷款?
回复:您好,省外异地公积金暂时不能在兴国互认,所以在兴国买房暂不能用省外异地公积金办理贷款;同时,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自2017年2月24日起,暂停办理省内异地(江西省内赣州市以外其它地区)贷款业务。
回复时间:2017-04-05 09: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