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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提问人:**    时间:2017-10-31 20:56:08

提问:你好,请问下评估商品房的价是从哪几个方面评估呢?年限老的房一定比新房评估价低吗?商品房的使用期限到期了房子怎么处理呢?

回复:您好,房屋综合价值评估为整体评估,通常包含房屋建筑本身、所处区域地段发展潜力、以及周边综合配套等相关因素决定,具体需由具备相关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房屋产权没有年限,所谓“年限”通常指的土地转让使用年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但《物权法》暂时并未详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如何自动续期;根据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就此正式发布过渡性安排办法,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另据了解,2016年12月27日,江西省国土厅对相关媒体表示,规定在国家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江西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两不一正常”处理。

回复时间:2017-11-01 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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