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9-09-17 20:22:09
提问:我买了一套期房,要两年才交房,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已经拿到。已经还贷半年请问小孩可以在规定的学校读书吗。
回复:您好,参考《兴国县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公告》要求,户籍暂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购房的: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首付款发票、货款发票、契税发票)、住房入住证明(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范围内学校报名。房屋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若有疑问,请直接向兴国县教育科学体育局咨询确认,电话0797-7790807。
回复时间:2019-09-17 21: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