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21-08-16 22:31:19
提问:之前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红门新市民公寓,办理了半产权证,现打算购买住宅,算第一套房吗?契税是否按1.5%收取,谢谢。
回复:您好,据咨询了解,您已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有购房记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3号)中明确“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按照此规定,您在居住地再次购买商品住宅,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不能按1.5%优惠税率征收契税。若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咨询确认,电话:0797-5305886。
回复时间:2021-08-31 08: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