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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咨询

提问人:**    时间:2021-08-24 21:17:00

提问:房博士:您好!请问现在在县城有公租房一套,如果承租人与共同承租人想在赣州市城区购房,是否会被取消租赁资格?谢谢!

回复:您好,据了解,根据兴国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虽然规定涉及住房情况方面的为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为在县城规划区均无住房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涉及住房方面因仅限于县城规划区内,您可能仍符合承租条件。但若您在赣州购房,则可能出现另一条件明显不符合,即收入明显不符合“承租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县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含)以下”的相关规定,将可能因家庭收入已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承租资格。

回复时间:2021-08-25 09: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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